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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选取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
《意见》指出,浙江省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备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具有广阔的优化空间和发展潜力。
《意见》提出:
目标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全省居民生活品质迈上新台阶;
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基本建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意见》还提出,目标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来看《意见》20项重点措施:
1、加快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开展科技创新的浙江路径。支持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创新策源地,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科创高地。探索消除数字鸿沟的有效路径,保障不同群体更好共享数字红利。
2、支持浙江发挥好各地区比较优势,加强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更加主动对接上海、江苏、安徽,更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3、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
4、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率先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
5、支持企业通过提质增效拓展从业人员增收空间,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6、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
7、丰富居民可投资金融产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制度。鼓励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计划。
8、探索股权流转、抵押和跨社参股等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新形式。支持浙江率先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9、实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行动计划,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重点群体活力。
10、完善再分配制度。支持浙江在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依法严厉惩治贪污腐败,继续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11、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建立健全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等困难人员生活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12、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
13、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覆盖全省中小学的新时代城乡教育共同体,探索终身学习型社会的浙江示范。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14、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人地钱挂钩、以人定地、钱随人走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实现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
15、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对房价比较高、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16、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
17、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
18、完善先富带后富的帮扶机制。深入实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持续推进智力支援、产业支援、民生改善、文化教育支援,加强对省外欠发达地区帮扶,大力推进产业合作、消费帮扶和劳务协作,探索共建园区、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模式。
19、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规范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
20、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体系。高标准制定实施浙江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市场化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缩小个人能力和群体性鸿沟,加强住房供给保障
此前,我国“十四五”规划纲就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提出要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意见》提出,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利于通过实践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有利于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有利于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在推动共同富裕上,《意见》首先就提出,要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并提出“加快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开展科技创新的浙江路径”、“做优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发展举措。
“共同富裕首先是富裕,富裕是第一位的目标,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够实现全民共享。”浙江大学文科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在2021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曾表示,要实现富裕首先要保持长期稳定高速度的经济增长,居民收入的增长需要不断地创新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富裕的基础上实现一个发展成果的共享。
同时,《意见》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上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上都作出了部署。尤其是在初次分配、机会公平上提出了如“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率先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合理提高劳动报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等重要举措。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尚希表示,通过再分配环节的累进税来缩小贫富差距,短期看有效,长期看是无效的。促进共同富裕,需要从初次分配环节的起点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入手,从人的能力和群体性鸿沟的缩小入手。
本次《意见》还有一大重点,就是提出了将持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加强住房租赁保障。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券商中国记者指出,在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设方面,浙江应当在优质的住房条件和相对均衡的住房条件方面做研究,保障房建设也应该从高质量的发展角度进行,真正实现安居乐业的良好态势。
严跃进指出,近两年浙江房地产市场较为火热,是全国调控最为密集的省份,除了温州和舟山没有明显的楼市打压政策外,其他地级市基本上都出台过政策,尤其是类似湖州等地调控更为频繁。这和浙江的人口导入速度加快,各地经济水平均衡导致购房资金没有完全流入杭州等有关。
严跃进认为,浙江省在人才、公共服务人员、厂区职工等群体方面应该注重更好的住房保障,包括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房源应该给予较好的供应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