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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法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2021-04-23 11:16:38 浏览:

4月22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一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4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其中,期货法草案等多项法律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

臧铁伟说,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安排,期货法草案由全国人大财经委起草,已经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四十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立法宗旨、原则和监管体制。二是系统规定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三是规定其他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制度。四是确立期货交易者权益保护制度。五是规范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和期货服务机构运行。六是明确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

臧铁伟表示,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得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商品期货交易总量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金融期货及衍生品也蓬勃发展。制定出台专门的期货法,规范和促进期货交易,更好发挥期货市场的功能,对于活跃商品流通、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韩乾对期货日报记者说,期货法制定正在提速,目前已进入全国人大立法“三审”程序中的第一阶段即初步审议阶段,距离正式推出还需要经过专门委员会的深入审议、再修改和再审议、表决通过等程序。

去年年底,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第16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时透露,期货行业盼望已久的期货法,即将进入一读。方星海强调,期货法是期货市场的基本大法,将从法律层面对我国期货市场的改革开放做好顶层设计,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法律地位,明确期货市场基础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对场外市场的监管;对市场准入、投资者保护和对外开放等做出明确规定,为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以及跨境监管提供法治保障。

据期货日报记者梳理,自2013年起,我国期货法立法工作已走过近8年时间。

2013年9月,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负责组织草案起草的期货法正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被列为第二类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 

2013年12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期货法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成立了以尹中卿副主任委员为组长的期货法起草组,正式启动期货法立法工作,并制定了起草工作安排。

2014年5月召开的第十一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尹中卿透露,期货法草案第一稿已经形成,期货立法的基本思路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应当是一部保障法;第二,应当是一部规范法;第三,应当是一部促进法;第四,应当是一部创新法;第五,应当是一部平衡法。

2014年11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在期货立法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期货法草案已拟出第二稿。

2017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发布,制定期货法被列入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况在2017年或者以后年度安排审议。

201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期货法被列入预备审议项目。

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期货法草案征求国务院办公厅意见。

2019年11月,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第十五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表示,《期货法》已经征求完国务院意见,进入了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

2020年9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回应了期货法制定情况时表示,期货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国证监会正按照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工作安排,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争取尽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0年12月,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第16届中国(深圳)国际期货大会”上表示,期货法即将进入一读。

2021年3月,制定期货法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本文来自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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