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调整实施的一项法律牵动不少以色列人的神经。经修正的《减少现金使用法》将合法使用现金及支票进行日常商业交易的上限由1.1万新谢克尔(1新谢克尔约合2元人民币)大幅降至6000新谢克尔。以色列税务局说,此举旨在打击有组织犯罪、洗钱和纳税违规行为。
以色列税务局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一金额限制适用于日常商业交易,支付对象包括个体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此外,购买、租赁房产的现金支付上限也从5万新谢克尔调整至1.5万新谢克尔。税务局法务官员塔玛·布拉哈对媒体记者说,犯罪组织往往依赖现金交易,所以必须对此施加限制。
以色列《环球报》报道,《减少现金使用法》2019年1月实施以来,已有约1.25万个商业主体因违法而被处以总计50亿新谢克尔罚款。现金交易因其难以追踪而被视为助推影子经济的“燃料”。影子经济,指国家难于实施税收管理与监控的经济市场,往往关联洗钱、逃税等经济犯罪。
世界银行先前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以色列影子经济的规模相当于该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2%。以色列媒体普遍认为,修正《减少现金使用法》将更为高效地监控交易,打击逃税行为,抑制黑市活动。
然而,限制现金交易对打击洗钱是否有效较受争议。《耶路撒冷邮报》援引律师的话报道,《减少现金使用法》三年前生效以来,市场现金流通量只增不减,法律效力明显有限。此外,在以色列近945万人口中,约100万人没有银行账户,限制现金交易无疑会对他们产生更多影响。
令人稍感“欣慰”的是,以色列法律限制公民使用现金交易,但尚不限制现金持有。以色列政府曾在国家预算所附一项经济安排法案中设置条款,禁止公民在家中持有超过20万新谢克尔的现金,但这一条款在最终通过的法案中被删除。